出台贯彻落实“案件质量认证体系”的具体办法,印制材料50多份,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派驻机构、区直机关纪检组织学习。按照案件质量检查评分细则标准,对2015年、2016年所办案件进行全方位自查,列出问题清单。
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案件质量提升工作。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会,对案件质量认证体系进行再学习再解读,编印学习小册80余册,做到人手一份。配套制订《关于制约内部权力规范执纪监督行为的暂行办法》的管理制度,明确监督重点、规范执纪行为、强化权力制约。
开展制定一个实施方案、人手一套学习资料、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撰写一份心得体会、举办一次知识竞赛等“五个一”活动。将王立兵书记讲话精神、案件质量认证体系文件和会议辅导材料编制成册,下发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在11月底前,对乡镇纪委、委局机关各室、派出(驻)机构执纪审查人员进行一次测试,同时举办“案例现场分析、点评”活动,邀请省市纪委相关领导、新闻媒体、县内政法系统相关专业人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县纪委特邀监督员参与点评和观摩。
召开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对实施案件质量认证体系的重要意义、实施要求、落实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全面开展执纪审查自查自纠,列出工作中的负面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照案件质量认证体系要求,对委局机关原来出台的执纪审查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梳理,迅速开展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将案件质量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实行一案一评分,将评分结果纳入各单位执纪审查工作年度考评。
制定落实方案,要求乡镇纪委、机关、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对当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台账,确定整改的时间图和计划表。对考评工作作出部署,根据评分细则联合开展交叉检查,通过闭卷考试、现场问答、交流案例督导等检查方式查看学习成果,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作为年终考核评分依据。
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部分制度进行修正完善。将每件线索以卡片或条码形式全过程记录;参照案件质量认证体系要求,制订统一格式的办案文书和审批登记表样,明确专人保管、专人记录。施行执纪审查人员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办案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印发落实方案,在全县实施执纪审查规范化行动、案件质量回头看行动、案件质量认证体系推进“三大行动”。在规范执纪审查方面,再造审查流程,完善各环节,制作5个流程图、完善了8项工作制度;在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方面,对2016年办结案件列出清单,对照体系要求,采取承办单位自查、相互交叉检查、领导督查的方式进行“回头看”,安排承办单位自查、交叉检查、领导督查等三项检查,整改问题,查漏补缺,完善手续;在案件质量认证体系推进方面,以体系为蓝本,加强学习,严格监管,形成由分管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多维体的监督管理模式,并采取“一案一评”、季度考评、年终总评的方式加强考核,实现纪律审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达到执纪能力、案件质量“双提升”的目标。
召开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传达学习体系原文和市纪委领导的讲话、辅导,编印下发了体系读本。对各单位学习、落实案件质量认证体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一线执纪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案件质量体系。
编印学习册,做到人手一套。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出机构干部50多人集中学习并进行交流讨论。针对谈话程序中对被调查人和证人告知方面不规范的问题,严格对照体系规定,印发部分标准化案件文书,规范案件文书使用。采取自己主动查找、领导严格点评、组织专题座谈等多种方式,对照标准找差距,梳理问题列清单,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审理室采取“镇案市审”“公开审理”开展“镇处案件质量互评互比、互学互促”活动等方式对案卷审核把关,党风政风监督室采取专项检查方式对各镇处案件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整改不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还未整改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会议精神“落地生根”。
开好“两个会”,召开县纪委班子成员会,深入讨论交流,由纪委信访室、案管室和纪检监察室、组宣部等部室,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办案流程和工作方案,要求各部室迅速组织模板制订。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和乡镇纪委书记学习会,结合工作实际,查找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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