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一干部因对人事安排不满 酒后滋事被严查

“作为一名党员,我不仅违反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中餐饮酒,还因为人事调动的事在公共场所与人发生争执,损坏公私财物,造成不良影响,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日前,面对县纪委办案人员,团风县某公司销售部主任黎某某后悔地说。

9月19日,团风县纪委收到反映县某国有公司中层干部黎某某工作日期间中餐饮酒并与人发生争执、损坏公私财物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经查,9月18日中午,黎某某在家中接待同学中餐违规饮酒,酒后的当天下午,在公司与负责人事工作的领导因人事调动的事情发生争执。争执中,黎某某将领导办公桌上摆放的笔记本电脑和茶杯摔坏,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黎某某中餐饮酒、酒后滋事等行为,9月21日,经团风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黎某某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该事件进行全县公开通报。

【执纪者说】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服从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而黎某某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因对人事安排不满酒后滋事,损坏公私财物,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究其原因就在于他党员意识淡化,大局意识不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

当前,我们每名党员应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以知促行,做讲政治、讲规矩、有纪律、有品行的合格党员。

本文来源:鄂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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