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法院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

武穴法院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 破解行政争议源头化解难题    

10月21日,武穴市人民法院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自评建议书》,成功推动一起涉诉行政争议在审理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该案是武穴法院深化府院联动、创新推行“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的生动缩影。 

   2024年1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申请变更登记后,原法定代表人殷某提出异议,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查撤销了相关变更登记。2025年4月,杨某诉至武穴法院,请求撤销该撤销决定。案件受理后,武穴法院向该局发出《自评建议书》,引导其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自查。该局经复核,确认原撤销决定适用法律存在错误,遂主动撤销了相关决定,杨某诉求得以实现并主动撤诉。  

 自2015年被确定为集中管辖试点法院以来,武穴法院负责审理武穴、蕲春、黄梅三地的行政诉讼案件。面对案件数量上升、矛盾化解难等问题,该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建立“政府牵头定机制、法院审判解个案、部门自纠抓源头”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机制。   

该机制运行的核心在于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激发其内生纠错动力。武穴法院通过出台《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行政机关在涉诉后5日内启动自查、15日内反馈结果的“515”快速响应流程,围绕程序合法性、实体合法性、文书规范性开展“一案三查”,并定期向党委、政府通报情况,有效扭转了“府院热、部门冷”的局面。2025年以来,武穴法院共发出自评建议书44份,推动行政部门自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17个,实质性化解纠纷23起,自行化解率达52.3%。  

 为推动机制落地,武穴法院坚持“抓一把手、一把手抓”,将“一把手”出庭应诉作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关键环节。2025年,武穴法院开庭审理的4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一把手”出庭发声率达100%,有效促进行政机关通过庭审发现执法问题,推动本单位自评自纠工作走深走实。  

 在强化个案引导的同时,武穴法院注重发挥府院联动平台的统筹协调作用。对于自评后仍难以化解的复杂争议或涉及职能划分的深层问题,及时启动府院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县)领导牵头协调督办。如在某建材公司诉街道办事处行政协议纠纷中,通过市(县)级领导现场协调督办,最终促使企业顺利收到七百余万元资金余款后撤诉,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如今,武穴法院的探索已从“一地结果”走向“三地开花”。随着黄梅、蕲春两地近期同步出台《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实施办法》,“武穴经验”正在更大范围内焕发生机,标志着该机制在跨区域行政纠纷协同治理中全面推行,为构建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作者 杜峰

编辑 何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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