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要求规避电视剧演员争番位

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官网公示《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文件规定了高清、4K超高清电视剧母版制作要求,包括时长、署名、图像、声音、字幕、封装格式和技术质量的要求,并给出了声画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其中内容指出,演职人员在电视剧的署名方式、顺序、位置等由聘用合同约定,制片人应在与演职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就署名问题进行沟通和约定,规避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的发生。

此外,外籍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国籍标注,港澳台演员或工作人员应添加相应区域标注。

文件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7日。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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