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黄冈市委政法委

6月22日下午,黄冈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会上黄冈市委政法委介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系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出台《全市政法机关依法履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坚决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严格规范涉市场主体执法司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司法服务市场主体质效”和“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四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印发《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从严格涉企行政执法、规范涉企刑事司法、提升“立审执”质效、优化涉企法治服务、强化涉企执法监督等5个方面系统推进,并实行月督办、季自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印发《全市政法机关治理趋利性执法九条禁令》,对政法机关趋利性执法问题进行全系统、全流程、全方位排查,对九个带有普遍性、多发性、顽固性具体问题制定禁令,努力消除为钱办案的动因,堵塞以权谋私、以案谋利的漏洞,推动趋利性执法问题系统治理。

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营造“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氛围。构建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出台《市人民政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助推太子奶公司土地、厂房顺利拍卖,江北船厂破产案件顺利结案。推进涉企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小额速裁诉讼程序适用率,截至目前,小额速裁诉讼占比59%,极大地缩短办案时间,降低了涉企案件诉讼成本。积极适用非诉渠道化解民商事纠纷,涉企案件的调解率稳步提升,减轻了企业诉累。

市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实效。对侵害企业的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打击;对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的行为,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对侵害市场主体刑事犯罪案件批捕52件78人、起诉39件56人,挽回损失1798万余元;对涉市场主体人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7件159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捕21人、不诉45人。

市公安局把整治趋利性执法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口。成立趋利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公安机关逐利性执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顶格罚款等趋利性执法行为。共收集趋利性执法问题自查表217份、排查案件6541件、通报预警各种执法问题128条。启动趋利性执法整治挂点督办,约谈局属部门主官和县市区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3人,辞退辅警1人。

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省首创“无证明城市”,依法精简证明事项。提请市政府印发《黄冈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个人声明或承诺代替证明材料,让企业和群众减轻证明负担。先后取消各类证明341项,社区(村)证明事项由356项缩减至12项。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组建23支律师服务团队,深入426家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96件,协助企业加强合规管理192件,为民营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60份,为民营企业审查合同371份。

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贯彻落实《全市政法机关依法履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全市政法机关治理趋利性执法九条禁令》,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使法治成为黄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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