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交警连续查获2起“无证+逆行”交通违法行为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纠S409葛洲坝大道、S201浠散线两处路段车辆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近日,交警大队连续查获2起无证驾驶并且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大队秩序三中队在葛洲坝大道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的方式,严查涉牌涉证、超员超载、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9时40分许,违法行为人冯某(男,身份证号码:4211251990******98,浠水县巴河人)驾驶鄂J22C**小型轿车在葛洲坝大道和平路口路段逆向行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查,该驾驶人冯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上午10时许,违法行为人陈某某(男,身份证号码:4221271959******11,浠水县巴河人)驾驶鄂JNY2**小型轿车在葛洲坝大道和平路口路段逆向行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查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某的驾驶证在2017年因二次酒驾已被吊销,至今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次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目前,冯某、陈某某两人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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