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察!湖北公开这一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湖北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意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湖北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进展

截至2020年4月底,湖北省49个整改任务均达到整改要求。其中,2019年的15个任务,已完成14个,1个专项督察发现的“武汉市修造船厂项目占用长江岸线”问题整改任务基本完成,除3艘新修造船舶因水位下降搁浅,需待水位上涨后拖离外,其它侵占长江岸线的构筑物和设施设备正在拆除,岸线复绿正在实施。2020年及以后的34个任务,细化为355个具体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关于5个责任追究问题,细化为6个具体问题,共问责115人,涉及厅局级17人、县处级 67人、乡科级以下31人。其中党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72人、政务处分14人、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4人、不问责2人(已去世1人,已判刑1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省委书记应勇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良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要求,要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双十工程”。11位省级领导干部领衔督办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主持整改交账专题会并实地检查整改情况。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整改问题。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整改攻坚指挥部,省直相关部门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形成党政同责、聚力整改的工作氛围。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要求,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机制,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

(二)强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设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鄂东、鄂南、鄂西、鄂北、鄂中五个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构建“1+1+N”整改体系和“五个一”责任体系。出台《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建立整改、销号结账、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落实三级“一台一报一网”要求,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力防控疫情。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党组多次作出具体指导,并派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现场帮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医疗废物和废水安全处置作为疫情阻隔的重要环节,出台7个关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范性文件。省生态环境厅召开6次会议,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抓紧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主动为企业服务。对3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95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隔离点、28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持续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监控。

三、工作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2019年度,全省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6.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16次;整治散乱污企业2702家;实施大气治理项目402个;路检路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2.14万辆(台);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89%。

(二)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6%,劣V类比例1.8%。完成909个“千吨万人”规模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457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4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1010.32公里。完成河道清淤1190.07万立方米。整治排污口208个。建成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150座,新、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35座。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12个。

(三)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全省调查土壤点位17935个、农产品点位5922个;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32家;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28个;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优化,禁养区数量由1767个调减为1524个;完成1021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四)长江生态修复明显加快。全省持续推进“双十”工程,大力开展长江保护修复八大攻坚行动;351个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部项目储备库,总投资718.4亿元;深入推进长江湖北段全流域系统治理修复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功创建1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26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05个省级生态乡镇和4764个省级生态村。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湖北省将统筹谋划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坚守目标再加力。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底结账的硬目标,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树牢初心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补短板,强弱项,再严措施,再加力度,全力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问题再提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检视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凝神聚气,全力提速整改,做到谋划安排到位、推进落实到位、检查督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创新方法再提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加强工作体制常态化建设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整改结果评价制度,实行暗查暗访制度,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提升整改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附件

点击查看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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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湖北省整改进展清单

2.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湖北省整改进展清单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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