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森林火灾失职失责案件。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罗田县平湖乡白果树垸村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案。2020年2月23日12时许,白果树垸村3组村民晏某某到自留菜园地翻地,点燃菜地上野生杂草,燃烧的杂草引燃了菜地后面的山林,导致森林火灾。经过干部群众和专业人员3个小时左右的扑救,火灾被扑灭,过火面积148.3亩。晏某某已被罗田县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平湖乡驻白果树垸村副科级干部雷照玲,白果树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方桥生,白果树垸村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主任晏国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英山县南河镇黑石寨村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案。 2020年2月24日18:30分,英山县南河镇黑石寨村六组至龙王宫庙半山腰处突发山火,因天气干燥且风速较大,火星迅速点燃周围杂草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县、镇、村迅速组织干部群众和专业人员开展扑救,21:30分左右火灾被扑灭,过火面积54.4亩。由于当时正值疫情管控期间,火灾发生地比较偏远,暂未查明发火原因。南河镇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书记熊智慧受到谈话提醒处理;南河镇林业站站长段婵娟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南河镇驻黑石寨村干部王乘胜受到诫勉处理;黑石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友福被立案审查。
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市纪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的通知》,下沉一线,紧盯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精准监督。对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照“五必追”的要求严肃问责;对严重失职失责,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重大损失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黄冈市纪委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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