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承诺后,湖北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落实这份庄重承诺。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最高检提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我们认为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省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出台“八条措施”推动落实。
新时代信访工作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出台“八条措施”之外,湖北检察机关同时致力于提升智能化水平,研发“智慧信访”系统,打造群众来信办理回复预警、流程控制和分析研判平台,确保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2019年3月25日,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最高检转寄的群众来信,要求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史祎:这封来信比较特殊。当事人沈某远在四川,而且因为个人原因不方便回随州,所以我们就通过邮件以及特快专递的方式受理了他的申请,让他足不出户地就完成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
人民群众的事儿再小也是大事儿。湖北检察机关正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来源:鄂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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