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同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21日在汉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透漏:2019年,湖北省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不得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

湖北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是为了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创新养老机构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

湖北省民政厅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各地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

据湖北省民政厅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城乡养老服务机构1825家,养老床位37万张,尚不能满足千万老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记者 杨麟 通讯员 艾晨辉)

武汉已有54个“互联网+居家养老”网点均可享助餐助洁助医和远程照护服务

另据武汉晚报消息,21日,在湖北全省民政工作会上,武汉推进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等8项民政改革创新亮点工作获全省通报表扬。据悉,武汉民政亮点工作数量居全省首位。

去年,湖北省创造出了一大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民政新成果和新经验,56项民政改革创新亮点工作获表扬,其中武汉推进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最为瞩目。去年以来,武汉市着力打造“虚实互通、家院互融”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这种模式被称为“家庭养老院”。

目前,武汉已有54个“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在40个街道落地,老人在家中就可以享受到专业的助餐、助洁、助医和远程照护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半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难题。据介绍,“三助一护”服务应答覆盖率达46%,服务老人52万余人次。

武汉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名中轻度失能老人入住养老院,月均费用约为3000-5000元,“家庭养老院”提供服务,每月仅需1500元-2000元。此外,“家庭养老院”模式还降低了人力成本,能有效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今年将继续做大做强“家庭养老院”。

当天,武汉地名整治初见成效、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精准认定低收入家庭、汉阳探索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新路径、武昌以“幸福驿站”建设深化社区治理创新、黄陂人工智能助推婚姻登记标准化、江汉“一缕阳光”点亮精神障碍患者希望之光7项民政亮点工作也获表扬。(记者徐锦博)

来源: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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