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
教育部公布了
全国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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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截图
根据试点层面的不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划分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及“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等3个类型。
经报送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第二批3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15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42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
其中
湖北有2所高校、3个院(系)入选
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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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什么是“三全育人”?
“三全育人”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旨在推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强化领导体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实施体系,加大保障力度,改进评价管理规范,整合各方育人资源,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
入选将获得经费支持
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经费由教育部统一划拨至各试点单位。
具体标准为:试点区100万元,试点高校50万元,试点院(系)10万元。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工作经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无关的开支。
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试点区
安徽省 福建省 湖南省
二、试点高校
北京大学
天津大学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太原理工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江苏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武汉大学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
海南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塔里木大学
三、试点院(系)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理工大学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商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北部湾大学陶瓷与设计学院
贺州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西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甘肃农业大学草业学院
青海大学医学院
宁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
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来源:教育部网站、楚天都市报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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