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商贩在菜场里卖萝卜白菜,可能也须用正规标价签或价目表明码标价。湖北省物价局昨天(13日)透露,湖北省拟出台《湖北省农贸(自由)市场明码标价规定》,眼下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湖北省菜市场、销售农副产品的超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农副产品收购点等,都拟被纳入明码标价范围。
商贩明码标价的方式有多种,包括标价签、价目表、价格板、价格牌、价格本(簿)、价格单、电子显(演)示牌、收费标准表等,但这类标价签等需由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的价检机构进行监制。商贩如果降价卖农副产品,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并注明降价原因及原价、现价,
此外,商贩明码标价必须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如果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变动,应及时更换标价签;不得采用无依据的“市场最低价”、“清仓甩卖价”等误导性用语;不得故意用模糊的语言、文字、计价单位等表示价格;不得对同种产品使用两套不同价格的标价签或价目表。
湖北省物价局人士昨天表示,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在19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湖北省物价局农产品与医药价格处(hqy2004@qq.com)。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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