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黄冈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

(2017年1月11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黄冈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黄冈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算(含部门预算)批复后,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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