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4月22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联合该县应急管理局、县科经局等部门,对化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在排查过程中,各部门坚持“严”字当头,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绝不姑息迁就。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企业当场整改到位;对于较为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还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安全知识,强调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环境安全意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隐患自查自纠,从源头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通过此次行动,有力的消除了潜在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升了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强协作,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排查整治效果,为蕲春县的生态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 涵  通讯员詹钧名

编辑:徐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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