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第11期:换届纪律就是铁的纪律 2016-09-19 11:31 0 换届的关键时期,给大家看一个身边的案例。 2011年11月,T县人代会召开前,时任县交通局局长的周某某违反换届纪律,采取单位拨款、送烟慰问和本人面谈、打电话等方式,做乡镇主要负责人和代表们的工作,为自己拉票,后成功当选T县副县长。 2011年12月,市纪委给予周某某行政撤职处分,T县县委给予周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时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某某、王某某、卢某和纪委书记刘某某等四人,帮助周某某拉票,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纪律溯源 本案发生在2011年,案中周某某的行为适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吴某某等四人的行为则适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本案若发生在2016年,则适用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廉政短评 市县乡集中换届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换届风气怎么样、换届纪律严不严,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要检验。对党员干部而言,模范遵守换届纪律,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使命,也是一场严峻的政治考验。 今年是换届之年,中央和省、市委反复强调严肃换届纪律、反复加强警示教育。中央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中央组织部编印了《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摄制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警示教育片《镜鉴》;省委提出“九个必须”,明确了“五个主体责任”,培训了“六个四”;市委采取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对换届纪律组织集中学习,可谓是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在如此堪称“史上最严”的换届纪律下,若是还有党员干部胆敢越雷池半步,企图在换届中搞“小动作”,必然如同本案中的当事人一样,受到严肃的党纪处分。 古人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当前,我市换届工作已经到了全面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这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九个必须”等换届纪律,讲政治、顾大局,讲党性、守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考验,用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正气与担当,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来源:遗爱清风 责任编辑 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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