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父老乡亲、各经营户:
为加强镇区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镇区环境和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24年8月16日起,依法对石佛寺镇武石大道和武山大道进行环境卫生、规范经营、交通秩序等综合整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1、自行清理:2024年8月9日—8月15日。2、集中整治:2024年8月16日—10月16日。由镇政府组织城建办、执法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强制清理和处罚。后续实行集中整治结合常态化管理,随时发现随时整治。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1、所有单位、店铺、住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乱堆乱放、乱搭乱挂物品。
2、严禁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设摊经营、兜售商品、摆放招牌,阻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3、所有临街商铺必须进店经营(以滴水沿为界),流动摊贩一律进市场经营;餐饮门店必须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垃圾;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在划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段经营并配备好餐厨清洁设备。
4、严禁未经审批和不按规定随意设置门头招牌、户外广告和固定棚亭。
5、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各类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严禁街道居民在门前私设占位卡钳、石墩等。
6、严禁大型货车、履带车和装载砂石、泥土的农用车在镇区老街通行或泊车,如确因建筑施工需要,应先报镇城乡建设办公室批准,方可限时通行。
街道是我家,人人爱护它。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对未按要求及时清理的,镇政府将组织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清除;在整治过程中,如有不配合、无理取闹及滋事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市民,共创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武穴市石佛寺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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