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黄冈中心城区元旦春节继续禁鞭

12月4日,笔者获悉,2016年,黄州中心城区“禁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污染和灾害事故大大减少,城区空气质量有效改善。2017元旦新春,黄州中心城区将继续“禁鞭”。

2017年“禁鞭”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形成“条块结合、主责分明、责任到人”的“无缝”管理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部门将联合对中心城区“禁鞭”范围内的经营门店进行不间断地拉网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社区干部、网格员、成员单位“禁鞭”工作人员,将开展流动巡查和守点查处,做到“巷巷有人巡查、栋栋有人提醒,小区有人守候、路口重兵把守”。

公安机关对违反“禁鞭令”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监护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电视站、报社、电站、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专题专栏专访,予以公开曝光。流动执勤巡逻车将把日常管理与“禁鞭”控管结合起来,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链接:

1、专项行动时间从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

2、2017年“禁鞭”工作的目标是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发生违禁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问题,不发生因违规燃放而引发的灾害事故(事件)。特别是要确保“除夕、大年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不能出现较大范围的违规燃放。

3、黄冈市中心城区“禁鞭”区域为:东起南湖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沿世纪大道南端,南至沿江大道,西以沿江大道为界,西北至新港北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北沿新港北路,至黄婆汊路与三站河交汇处,沿三站河西岸,东至三站河与南湖路交汇处的围合范围。

4、未列入上述范围的下列区域、场所和周边地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党政机关所在地;(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4)重要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场所;(6)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来源:平安黄冈

编辑:姚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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