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历时30天顺利执结一起执行案件,执行到位72万余元。
某钢结构公司与某投资公司约定了团风县某产业园片区的钢结构厂房加工安装工程事宜。工程完工后,该投资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钢结构公司将投资公司诉至团风县人民法院。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但投资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钢结构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督促被执行人投资公司履行义务。通过网络司法查询,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团风法院对被执行公司银行存款采取冻结措施,在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提出异议的期限权利15天后,将被执行公司名下72余万元扣划到法院账户,及时发放全部执行款。
至此,该起纠纷从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仅耗时30天。申请企业对团风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与赞赏。
团风法院充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来共执行完毕县域内涉企业案件49件,执行到位金额760余万元。在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与不影响、不破坏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之间达到有机平衡,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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