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走3台核酸检测录入电脑,判了!

9月18日晚

毛某孙在一核酸检测点

盗走用于核酸检测信息录入的

3台联想笔记本电脑

10月4日下午

厦门市同安法院以线上方式

公开开庭审理偷盗防疫设备案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毛某孙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

秘密窃取防疫设备

应从重处罚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案系同安首起

法院、检察院、被告人

三方通过连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案件详情

记者从同安法院了解到,9月17日起,同安区新民镇西塘社区被列为高风险地区。9月18日晚,被告人毛某孙在该社区祖厝边核酸检测点,盗走用于核酸检测信息录入的3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7000多元。9月23日,被告人毛某孙被抓获归案,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被缴获的被盗物品已返还被害人。

同安法院该案审判法官介绍,被告人毛某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其行为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盗取防疫设备,应从重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疫情防控乃全民要事。被告人毛某孙对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同安法院根据“从严从快”刑事政策,在程序上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在量刑建议幅度内顶格处理本案。

“希望本案能在全社会引发关注。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理解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不听劝阻强行冲卡、拒不接受防疫登记、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给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为, 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必将铁拳执法,坚决说不。”同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