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确保各个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住建部着力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并且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务院共公布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7座,各省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0座。同时,住建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87个,把6819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截至目前,全国共划定了历史文化保护街区970片,确定了历史保护建筑4.27万处,跟2015年比,历史街区的数量翻了一倍,历史建筑的数量增加了4倍。
黄艳指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还有不少的历史文化资源没有纳入到保护名录里,还没有做到要素全囊括、空间全覆盖,历史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现象仍有发生。
近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黄艳表示,《意见》是我国在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这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为下一步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如何解决历史文化保护遗产屡遭破坏甚至被拆除的情况等突出问题?黄艳指出,《意见》专门提出要加强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四项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日常的巡查管理制度。把巡查工作纳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够随时随地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准确地纠正问题和处理问题,及时全覆盖。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有人管,还要管得住。
二是建立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系统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情况,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
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我们统筹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抽查,依法行政。
四是鼓励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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