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日报道了原浙江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林平违纪违法案和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牟国清违纪违法案。两人的共同特点就是好“面子”、讲排场,同商人老板攀比物质享受,追求奢华生活,以权谋私,最终身陷囹圄。活生生的案例再次敲响警钟:党员领导干部若是贪图享乐、好“面子”,注定丢“面子”伤“里子”。
盲目攀比导致价值观扭曲错位。郭林平好的“面子”是,家产要比周围的老乡多、资金实力要比他们强,老家盖房子要盖得比邻居都好,女儿也要送到国外一流大学读书。牟国清则是“出入于五星酒店,流连于高档餐厅,酒醉于贵州茅台,饭饱于龙虾鲍鱼,身穿高档名牌,手拿品牌皮包,腕戴高级名表……”这活脱脱就是物欲的俘虏,哪里还有半点党员干部的样子。不少落马的党员干部就是从盲目攀比、追求物质享受开始腐化堕落的。他们对灯红酒绿的生活羡慕不已,认为那才是有排场有“面子”,把艰苦朴素抛诸脑后,上班时意志消沉、昏昏欲睡、得过且过,在饭局牌桌娱乐场所则是精神抖擞、夜以继日、乐此不疲。浸淫日久,理想信念坍塌、纪法意识淡薄、内心贪欲滋长。
贪欲膨胀加上手握权力,必然会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足以维系平常人家的日子,但绝对支撑不起奢华生活。“面子工程”让郭林平的薪资无法应付,成为他“不得不”收钱的“理由”。他手握公权力,“来钱”也容易,于是便收礼、放贷、受贿。牟国清花钱大手大脚,经济上左支右绌,打肿脸充胖子维持所谓的“面子”,利用手中权力帮助老板承揽房地产项目、绿化工程等,收受大额钱物。由此,那些手握权力又贪欲膨胀的党员干部,自然成为不法商人理想的“猎物”。一方有权需要钱,一方愿意花钱收买权,双方一拍即合,大肆权钱交易,利益勾连越来越紧,在违法乱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等到东窗事发,身陷囹圄,“面子”“里子”尽失,悔之晚矣。
太好“面子”必伤“里子”。党员领导干部应珍惜组织和人民给予的岗位和平台,校正坐标,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找准参照,搞清楚“和谁比、比什么”,在生活待遇上常知足,在工作上常知不足,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好本职工作、争取更大成绩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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