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铁路局网站发布《“11·1”天津南环临港铁路桥梁垮塌 铁路交通较大事故调查情况公告》。公告显示,11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6人被给予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
2020年11月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南环临港铁路更换桥枕时,发生桥梁垮塌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当时共有14名作业人员在桥上工作,随垮塌的梁体一同坠落河中,其中8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
调查显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整桥换枕作业时违规将钢轨及道砟堆放桥梁两侧及人行道上,梁体偏载导致结构失稳垮塌。
同时桥梁建设时期管理混乱,违反桥梁建设标准,未将两片梁体内侧道砟槽板进行横向联结,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司法机关已对11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天津南环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某、万码工务车间主任常某、大港工务车间主任李某等3人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余8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此外,有26人被给予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分别来自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铁路维修公司、桥梁设计单位、桥梁施工单位、桥梁监理单位、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调查报告显示,该事故调查过程中还遭到人为干扰和阻碍。事故发生后,天津南环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刘某及其下属,为应对事故调查编造了更换桥枕的施工方案,并冒充他人在施工方案上签字,严重干扰了事故调查。
事故还暴露出现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不健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混乱、更新改造项目管理缺失、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落实、合资铁路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调查报告要求,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桥梁源头质量问题,铁路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管理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查在建铁路桥梁质量安全隐患。
相关单位要开展铁路运营桥梁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国家铁路局网站、界面新闻、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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