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2021年预定兵人员名单公示
3月19日,经蕲春县定兵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以下100名应征人员为我县2021年度兵员预定兵对象。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5天: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止,公示期间来电受理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来人、来信、来电反映。
另:田林杰等11名青年依次为替补对象,如有放弃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走兵的,按顺序依次替补,不再另行召开定兵会。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四路102号蕲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邮编:435000
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蕲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13-7222622 72222255
蕲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来源:蕲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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