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浠水县委 浠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县纪委监委等四部门
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2021年2月19日)
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开拓创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其中,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正风反腐,抓服务保发展,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监督检查、信访件办理、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中取得良好成效;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当先精神,在战疫防汛、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反恐维稳工作中,有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县发改局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县财政局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积极争取支持政策,全力组织财税收入,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克难攻坚,创优争先,为加快推动浠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浠水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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