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风县方高坪镇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为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维护方高坪三叉路红绿灯周围及方高坪政府门前路段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车辆运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方高坪红绿灯南北及西方向路段(以警告标志为起点至红绿灯处),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二、方高坪政府门前的方坪大道路段(北起S241省道至方高坪小学转盘处),禁止大、中型货车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拍照上网,对无视通告者的车辆强行拖离现场,并依照相关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2021年1月16日起实行,望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特此通告。

团风县公安局方高坪派出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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