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钱”啦!湖北获100多亿元,用于这些事……

财政部“发钱”了!

一共2681.1亿元

其中

湖北省

115.3191亿元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0〕14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奖补资金,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快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财  政  部

2020年10月30日

具体分配表如下:

财政部表示,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相关省(区、市)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根据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共涉及33个省(区、市)。具体为,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财政部要求,相关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奖补资金,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快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来源:湖北新闻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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