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退役军人创办科技型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银行信用贷款……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武汉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此实施办法,武汉市退役军人可享受一系列教育培训优惠政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军人荣获两次三等功或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海岛服役五年以上的,可增加一次免费培训。退役军人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
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含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总额度至110%,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创办的企业符合武汉市科技型企业标准的,可申请武汉市科技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获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银行信用贷款,并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政府融资补贴。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熊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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