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粮食局会同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中储粮集团湖北分公司、农发行湖北省分行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把中晚稻收购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持续推进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为多元主体入市收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研判,积极做好托市收购库点、人员、设备等准备,确保一旦达到条件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预案、开秤收购,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
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积极引导粮食企业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社会化业务,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减损增收,特别是针对近期部分地区持续降雨、收获稻谷水分含量高的问题,要组织利用好烘干设施,加强联系对接,全力为农民提供优惠烘干服务,切实为农民排忧解难,避免霉粮坏粮。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密切跟踪收购形势,准确掌握收购情况,适时发布市场价格、供求形势、收购进度等信息,引导收粮企业积极入市、售粮主体有序卖粮,稳定市场预期。要根据疫情形势,指导收粮企业和售粮主体做好必要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
来源:湖北之声
编辑:何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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