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在昨天(10日)下午举行的发布会上透露,收到国务院港澳办通告。
从澳门进入内地
无须接受14天医学隔离观察
通告称,从明天(8月12日)零时开始,持回乡证、中国护照和中国旅游证件人士,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士,14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包括香港及台湾),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不再实施隔离14天医学隔离观察措施。
恢复办理珠海市民、珠海居住证持有人
赴澳门旅行签注
此外,自8月12日起,恢复办理珠海市民、珠海居住证持有人赴澳门旅行签注,包括个人游及团队游。
另据介绍,澳门将设有熔断机制,根据疫情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当澳门疫情反弹,风险调整为中高级别时,会恢复执行入境人士一律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直至澳门的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
截至目前,澳门已连续130日无本地病例报告,45日无境外输入病例报告,疫情风险级别为低风险。目前,澳珠通关往来已放宽至整个广东省,两地牌车近期也逐渐开放通行,澳门的社区秩序走向正常化,进入了常态化防疫阶段。
此前报道,自7月15日上午6时起,对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人员暂不实施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入境后活动范围限制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市。
自7月29日上午6时起,对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人员暂不实施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入境后活动范围扩大至广东省范围。
而此次最新通告,再次扩大了适用范围,将“从澳门入境广东人员”改为了“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
通告全文如下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工作,自8月12日零时起,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除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外,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二、入境须知
(一)持有效出入境证件。
(二)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
(三)须配合内地口岸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四)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的入境人员,仍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三、健康管理规定
(一)遵守内地疫情防控规定。所有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须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申报个人健康信息。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入境时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向海关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入境后如出现发热、咳嗽、疲倦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治疗,并向当地社区等有关部门报告。 、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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