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种新的“赚钱”方式横空出世,“高价收V,不想卖的可以租,50/天”“出租微信加我,高价租借”……微信还能出租?帐号、密码借出去几天,就有几百块到手,这样不劳而获又稳赚不赔的好事上哪找?但是别忘了:“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5月9日,武汉市青山区19岁的女孩小张闲来无事,在家逛贴吧时,看到有人发“高价租微信号,50/天”的广告,手头正紧的她点了进去,加了上面的QQ,通过线上聊天,对方承诺微信验证可用后,一天给小张50块钱的报酬,但具体用途不便透露。想到在家就能赚钱,小张心动了,想先试一天。于是,她将自己的微信账号和密码发给了对方,对方用电脑版微信成功登陆后转来15元,一天过去后,对方转来剩余的35元。小张原以为自己发现了新的“赚钱路径”,可是当她第二天通过手机验证的方式收回微信时,她就发现不对劲了:微信号被举报了,过了几天后被永久封号。
让小张万万没想到的是,她这次摊上事了。5月20日,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刑侦大队、钢花所的民警敲开了她家的大门,并对她展开调查,随后将其带回所内进行审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借走小张微信号的人通过加入多个微信群,不停地发布刷单广告,导致一名甘肃籍男子被骗3万余元。青山警方根据案件协查,掌握到此起电信诈骗案的线索,经过追踪调查,发现诈骗嫌疑人所使用的微信绑定的人员身份正是小张。在确定其居住地点后,民警迅速采取行动,在青山区113街将小张找到后带回所内调查。审讯过程中,小张对将微信号租借给他人赚钱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民警将小张的手机进行取证分析后,发现小张收取了50元钱的租借费,但对诈骗嫌疑人后续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于是对其进行了长达1个多小时的法律宣传,并让其当场写下保证书,同时,民警通知小张的父亲到所内,提醒其加强对女儿的法律教育,坚决不触碰法律底线。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据了解,青山警方已依法办理5起通过租借微信实施电诈的案件。青山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黄蔚介绍,这类案件中的诈骗嫌疑人为隐瞒自身身份信息,利用手头缺钱的年轻人(以女性、学生为主)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的心理,在微信、QQ兼职群、追星群以及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租借微信的兼职广告,报酬一般在30—80元/天不等。借到实名注册微信号后,诈骗嫌疑人迅速在各个群里发布刷单等兼职信息,进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近期,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安全保护意识,时刻保持警惕,不要将自己微信、QQ号、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防止违法犯罪人员利用。一旦被用于犯罪环节,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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