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许多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砥砺初心、勇担使命。让宪法精神活起来、扎下根,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实实在在成效。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新时代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从党的十八大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擘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蓝图,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治制度保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经过了长期实践检验,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制度体系,具有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显著优势,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体现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推行员额制改革、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断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增强了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创业信心……全面依法治国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来进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才能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理念,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进步和法治优势的生动见证。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必能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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