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实训大学生生活补贴
(一)政策内容。给予普通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给予挂职实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
(二)申报条件。普通实习实训生活补贴: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2.在市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履行实习实训报名登记手续;3.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完成实习。挂职实习生活补贴:1.国内重点高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2.经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挂职实习;3.挂职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个月且完成实习。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全年随时申报。在黄冈市直参加实习的,由市人才服务局受理;在黄州区参加实习的,由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受理。
(四)办理流程。1.申报主体准备相应材料,填写《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及时向受理单位提交;2.受理单位汇总初审后按月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批;3.根据审批结果及时发放。
(五)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申请表》;《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或《研究生挂职实习鉴定表》《研究生到黄冈挂职实习报名登记表》等。
二、创业就业大学生生活津贴
(一)政策内容。在市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通过实习实训引进到市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
(二)申报条件。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生活津贴:承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或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所办公司正常运营。首次申报时,须工作满1年或公司正常运营满3年;2.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生活津贴:通过实习实训引进到市区企业就业满3年,或自主创业所办公司正常运营满3年;3.在黄冈工作期间,正常缴存社保。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每年集中申报一次,最高连续发放5年。在市直机关事业企业(市区各园区范围之外的企业)单位就业或在市直孵化器自主创业的,由市委人才办受理;在市区各园区(含园区企业)、黄州区就业创业的,由各园区管委会、黄州区自行确定。
(四)办理流程。1.申报主体准备相应材料,填写《黄冈市直创业就业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表》,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向主管部门提交,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集中报受理单位。其中,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由主管单位初审;在市直企业(市区各园区范围之外的企业)就业的由市经信局初审;在市直孵化器自主创业的由市人社局初审;2.受理单位审核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财政局按资金审批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个人。
(五)所需材料。《黄冈市直创业就业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承诺书、编制卡或工作合同或市直孵化器入驻协议、人社部门出具的实习实训鉴定证明、社保缴存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三、创业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
(一)政策内容。通过实习实训、“绿色通道”引进到市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通过实习实训引进到市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专科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租房补贴。
(二)申报条件。1.通过实习实训、“绿色通道”引进到黄冈市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或自主创业所办公司正常运营满一年以上;2.在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不包括租赁市区人才公寓或单位提供的周转房;3.在黄冈工作期间,正常缴存社保。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每年集中申报一次,最高连续发放3年。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在市直孵化器自主创业的,由市委人才办受理;在黄州区就业创业的,由黄州区自行确定。
(四)办理流程。1.申报主体准备相应材料,填写《黄冈市直创业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表》,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向主管部门提交,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集中报受理单位。其中,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的由主管单位初审;在市直企业(市直各园区范围之外的企业)就业的由市经信局初审;在市直各园区企业就业的由各园区管委会初审;在市直孵化器自主创业的由市人社局初审;2.受理单位审核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财政局按资金审批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个人。
(五)所需材料。《黄冈市直创业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市区无房证明(已婚的需提供夫妻两人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人社部门出具的实习实训鉴定证明或绿色通道“一卡通”、编制卡或工作合同或市直孵化器入驻协议、社保缴存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四、创业就业大学生购房补贴
(一)政策内容。通过实习实训引进到市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市区购买住房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通过实习实训、“绿色通道”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市区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申报条件。1.通过实习实训或“绿色通道”引进到黄冈市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或自主创业所办公司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2.在黄冈工作期间购买的住房,且正常缴存社保。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在市直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在市直孵化器自主创业的,由市委人才办受理;在黄州区就业创业的,由黄州区自行确定。
(四)办理流程。1.申报主体准备相应材料,填写《黄冈市直创业就业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表》,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向主管部门提交,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集中报受理单位。其中,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的由主管单位初审;在市直企业(市直各园区范围之外的企业)就业的由市经信局初审;在市直各园区企业就业的由各园区管委会初审;在市直孵化器自主创业的由市人社局初审;2.受理单位审核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财政局按资金审批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的3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个人。
(五)所需材料。《黄冈市直创业就业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或首付款发票、购房契税发票、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人社部门出具的实习实训鉴定证明或绿色通道“一卡通”、编制卡或工作合同或市直孵化器入驻协议、社保缴存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五、企业就业见习补贴
(一)政策内容。对接收就业见习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基地(企业)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企业,补贴标准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二)申请条件。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市区企业,接收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每年集中申报一次。黄冈市管就业见习基地(企业)的申请,由市人才服务局受理;黄州区管就业见习基地(企业)的申请,由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受理。
(四)办理流程。1.申报主体准备相应材料,及时向受理单位提交;2.由受理单位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批;3.根据审批结果及时发放。
(五)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政策
(一)对参加实习实训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补贴,补贴期最高为3个月。
(二)降低市区孵化器入驻标准,对在市区孵化器自主创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年内免场租、水电费用。
(政策解读单位:市委人才办 解读人:卫松 电话: 0713-8612016)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