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查办厅局级干部9人 打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

湖北省恩施州畅通举报渠道,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图为近日,利川市纪委监委在街区闹市设点,向群众介绍惩腐打“伞”举报方式。何文旭 摄

●截至5月底,湖北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24件,其中依法留置或移送司法机关厅局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48人;

●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激发群众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积极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2100余件;

●对有黑不打、有案不查、有“伞”不挖,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已问责相关人员434人。

“武汉市武昌区委原常委,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皮兴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湖北省纪委监委又一次公开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办情况,引发广泛关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全力以赴、攻坚克难,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至5月底,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24件,其中依法留置或移送司法机关厅局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48人,先后对301名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全省共处理1011人,党纪政务处分662人,组织处理364人,移送司法机关221人。

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必须敢于斗争、勇担责任。湖北省纪委监委自觉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省纪委10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和书记办公会,5次召开全省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湖北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惩腐打“伞”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直接研究部署,直接协调调度,直接批办“保护伞”重点线索,并直接督办和指挥查办重要案件。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员上阵,人人领办、包办或督办重点案件,带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站到惩腐打“伞”最前沿。

据了解,湖北省纪委监委查办了省应急管理厅原厅长郭唐寅,省公安厅党委原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原书记董国祥,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保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刘汉强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形成强烈震慑。

此外,湖北省纪委监委查办的“7·24”涉赌“保护伞”专案,已立案查处包括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原局长皮兴胜在内的公安政法干警26人,其中留置22人。

在高压震慑、警示教育和政策感召下,去年以来,全省已有66名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公职人员主动投案。

将每一个疑点“过筛子”

4月底,湖北省宜城市公安局板桥店派出所原所长望晖被该市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据了解,望晖原本是因违规收受他人钱物于去年接受审查调查的,但宜城市纪委监委通过深挖摸排,发现了他涉嫌充当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这是湖北纪检监察机关在惩腐打“伞”斗争中深挖问题线索、决不让一名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漏网的一个缩影。

惩腐打“伞”,必须有线索来源。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打响了一场“人民战争”。

省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全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网络举报平台、“12388”综合举报平台、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会同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保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激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积极性。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相关问题线索2100余件。

查找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要“翻箱倒柜”,将每一个疑点“过筛子”,决不放过一条可疑线索。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四个大起底”。省纪委监委组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1月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已审结案件、重点行业部门行政执法案件以及专项斗争以来政法各单位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全面清仓,共起底出有效问题线索251件。

省纪委监委还与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具体办法,并严格实行签字背书,要求有关单位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确保必须移送,否则将严肃问责。一年多来,全省政法机关履行签字背书涉黑涉恶案件1117件,目前已在其中的136件案件中发现306件问题线索。

2018年12月,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党委原副书记刘玉平被移送司法机关。刘玉平是湖北省恩施州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成果之一。该州组织工作专班,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同步介入调查,调阅案卷情况,共享案件信息,深挖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018年8月,该州纪委监委在调阅利川市公安局侦办的某涉黑涉恶案件时发现,刘玉平在该案中有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随后,该州纪委监委对刘玉平采取留置措施,同时顺藤摸瓜,最终挖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件,立案审查调查16人,留置5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天门市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监督内容,组建4个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进驻全市26个乡镇办场园及政法机关进行“拉网式”巡察,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6件。

集中优势兵力攻坚克难

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建始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林被采取留置措施。杨学林自恃反调查经验丰富,被留置后对抗调查,但面对县纪委监委惩腐打“伞”工作专班的优势兵力,很快交代了自己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杨学林案的突破,得益于湖北纪检监察机关在惩腐打“伞”中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优势兵力攻坚克难。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惩腐打“伞”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重点,调集优势兵力、优势资源参与,全省上下一盘棋,攥指成拳,催生战力。

襄阳市成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审查调查指挥中心,负责市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对县市区复杂案件开展协调指挥督办。

黄冈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统筹抽调力量,打破市县层级和机关部室界限,组建多个专案组,使优势兵力聚集到惩腐打“伞”斗争上来。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相对于一般腐败案件,查处难度大、标准高,要求也更严。

湖北省纪委监委迎难而上、攻坚碰硬。对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影响大的案件,一律直查直办。目前,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涉“保护伞”大要案9件,已办结5件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余4件正在继续深挖彻查。

同时,对下级办理困难的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提级办理。“7·24”涉赌“保护伞”专案,涉及荆门、武汉两地公安干警,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省纪委监委直接对其进行提级查办,目前已取得重大进展。

在省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各市州县纪委监委惩腐打“伞”保持凌厉攻势。十堰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综合运用联点包案、指定管辖、异地办案等措施,一批案情重大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被查处。郧西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汪某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涉案时间长、案件复杂,市纪委监委对该案进行了提级办理,指定异地管辖,并成立专案组负责调查,很快取得重大突破。

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不力者434人

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前不久,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某中队长段某被襄州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4月至5月,段某在查办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未积极主动采取调查措施,仅凭公安内网搜集的报警、出警记录,安排他人起草上报调查进展情况报告,导致形成错误的调查结论,造成不良影响。

惩腐打“伞”,既要坚决打掉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保护伞”,也要坚决惩治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有黑不打、有案不查、有“伞”不挖,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问责,绝不手软。目前,全省共问责相关人员4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9人,组织处理264人。

问责之后,效果明显。去年8月,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巴东县野三关镇党委书记和两名县直部门一把手被县纪委监委约谈。

被县纪委监委约谈后,该镇党委立行立改,迅速开展大走访、大宣传,深挖“保护伞”问题线索。组织召开“屋场会”“院落会”,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决策部署。在主要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州县扫黑除恶举报方式2500余份,对全镇2300家商铺进行全覆盖式走访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政法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题线索清理移交,全力打“伞”惩腐,镇扫黑办移送信访件27件,镇纪委监察室移送问题线索2件。该镇通过建章立制促进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工作深入开展,受到群众好评。

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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