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

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薛某某故意伤害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

公开审查活动由案件承办人主持,审查中邀请了办案单位黄梅镇派出所侦查人员程凯、黄梅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梅期银、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的女朋友等人参加。各方参与人围绕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案发后认罪态度、被害人方面是否提出谅解意见、社区监管条件等方面充分陈述观点,交换意见,承办人综合各方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其家属已按双方协议内容赔付被害人方面各项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亲属的书面谅解,未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现实的社会危险性,结合社区监管条件认为可以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该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的决定。

通过公开审查听证会的举行和依法作出的决定,该院践行了检务公开制度,加强了以案释法工作,预防和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黄冈政府网

编辑: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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