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上半年执纪审查和纠“四风”工作情况通报

2017年上半年,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迎接、服务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这一主线,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39件(次),同比下降2.7%,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294件,同比增长39.2%;立案1418件,同比增长14%,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160人;结案1039件,同比增长7.3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8人,同比增长6.97%,其中县处级干部30人。武穴市纪委立案数超过200件,5个县市区纪委立案数超过150件,8个县市区超过100件。市纪委直接查办了原市国资委副调研员于智勇、原浠水县政府副县长宋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在给予2人“双开”处理后移送司法机关。通过持续发力,查办案件数量在基数已经较大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同比14%的增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量继续下降,减存量、遏增量效应进一步显现,腐败和不正之风蔓延势头持续回落。

二、聚焦“微腐败”,严查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突出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组织两轮大数据巡查督导,查实问题线索8万余条,969人自动上缴违规资金166万多元。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9974个,21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民生诉求类问题集中交办、跟踪督办;启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百日会战”,对10起精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公开通报,向县市区交办6大类25个具体问题,追责问责29人。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基层纪委办案质效稳中有升,乡镇纪委立案736件,查处违反群众纪律案件96起。继续督促办好《党风政风热线》栏目,累计播出51期,接听群众反映民生问题393个,办结率达96%。会同市委主责办新推出《作风360》电视专题,向社会公开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已播出5期,查实问题7个,处理党员干部27人。

三、坚持挺纪在前,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既当“砍伐工”,又当“护林员”,既用雷霆手段,又怀菩萨心肠。“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谈话函询达420件次,同比增长21.04%,对4名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865件次,同比增长42.04%,了结1035件次,同比增长678.2%。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5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19人次,同比增长672%,占5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6人次,仅占2%,同比下降10%。给予党纪轻、重处分各占87.26%和12.74%,“四种形态”在数据结构上得到体现。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适当处理531人,对经调查失实或未认定问题的425件问题线索予以了结,84名受处分干部因表现突出,在处分影响期结束后获组织重新任用。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风状况持续向上向善向好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突出问题,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态,动辄则咎、严查快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创新开展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三防”活动,实施以节前提醒、节中巡查、节后曝光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标准化工程”,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前,通过“遗爱清风”、手机短信等方式,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规矩,发送提醒短信3.8万余条次。组织市直相关责任部门组建专班,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问题开展多轮次明察暗访。在全市组织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共开展作风巡查86次,抽查单位963家,发现问题线索158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6个、处理234人、纪律处分218人,其中县级干部11名。印发专题通报29期,通报典型问题145个、248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问题,坚决“一案双查”,上半年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6个,问责54人。坚持“发现一类问题、出台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督促主责部门修订完善制度规定42项。

五、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

市纪委积极履行协助市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统筹各方力量,攥紧反腐拳头,形成强大合力。出台规范执法部门同纪检机关之间线索移送制度,纪检机关对接收的党员干部行政违法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案件线索及时跟进,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为执纪审查提供人才、技术和信息支持,共同查办腐败大要案。市委、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追逃追赃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成立专班,专责推进“红通人员”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展顺利;市纪委加大对县市在逃国家工作人员追逃督办力度,先后追回在逃国家工作人员3名,全市无新增外逃人员。

六、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觉把执纪审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全面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严防跑风漏气;严格执行执纪审查请示报告制度和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对4名纪检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决不护短,严肃处理到位;组织委局机关和派驻(出)机构干部集中收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撰写心得体会,集中交流讨论。举办第二期“反腐铁军特训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50名干部接受集训,通过理论授课、跟班实训等方式提高政治素养、提升能力素质,打造基层执纪审查骨干梯队,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下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实践“四种形态”,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为黄冈革命老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严明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件:

1.于智勇严重违纪案。于智勇,男,1957年6月出生,汉族,湖北蕲春人,大专文化程度,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8月任市国资委副调研员,曾在多个国有企业任董事、董事长等职。经查,于智勇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兼职获取薪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于智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于智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宋杨严重违纪案。宋杨,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武穴人,大学文化程度,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10月任武穴市刊江办事处党委书记、人大主任,2016年10月任浠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经查,宋杨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由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与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带彩娱乐;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宋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信仰迷失,党性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宋杨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王钢违纪案。王钢,男,1958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浠水人,大学学历,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3月任黄冈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贸促会会长。经查,王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且接受宴请问题发生在市委巡察组进驻其所在单位巡察期间;另查明王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王钢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朱勇违纪案。朱勇,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湖北团风人,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3月任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经查,朱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另查明朱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朱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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