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7月17日,市委巡察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会议指出,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一项重要制度法规,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发展,党中央与时俱进修改原《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市委专司巡察工作的机构和巡察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更应在学习领会上先行一步,在贯彻落实上当好标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市委巡察办主任张青就市委巡察办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学习宣传好。学习的过程就是看齐的过程。市委巡察办和全体巡察干部要把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通过专题学习、周例会学习,分批次开展集中交流学习体会,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相关规定内涵。二要贯彻落实好。坚持对标看齐,按照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抓紧修改我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用以指导市县党委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工作。三要监督检查好。将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县市巡察机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检查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
会上,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叶小平、梅欢分别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纪委秘书长杨晓超就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市委巡察办 梅欢 夏奇松 夏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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