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冈报道(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新球 吴涵)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黄冈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为维护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河湖库长制体系,覆盖全市5公里以上的625条河流(段)、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114个湖泊和注册登记的1237座水库。
《实施方案》确立了河湖库长制体系。明确市委书记刘雪荣任第一总河湖库长,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伏清任总河湖库长,跨县(市、区)的重要河流、重要湖泊、重要水库由市级领导分别担任河湖库长。各河湖库所在县、乡、村分级分段设立河湖库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为确保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我市拟建立经费保障、监督考核、奖惩问责、公众参与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把河湖库管理与保护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库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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