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推动新市民缴存使用公积金

2月16日,湖北省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再次出台新政:“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由过去每月180元降为100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使用公积金”。

黄冈市把落实新市民进城购房作为民生工程,发挥公积金政策推动作用,有效保证了新市民缴存公积金“进得来”。2016年,出台《引导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及个体工商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实施细则》,将城镇有稳定收入的务工人员、经商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鼓励安居乐业成为新市民。并明确要求用工招聘单位将缴交住房公积金条款纳入劳动合同文本。今年又放宽政策,再降门槛,支持低收入群体享受公积金政策阳光。2016年累计为5650名进城务工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3369万元,人均年缴纳5963元,向其中167户发放购建房贷款4384万元,平均每户发放贷款26.25万元。

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密切联系新市民,2月份以来,组织全系统100余名干部职工走出机关,走进企业、街道、乡镇、社区、签约贷款楼盘、银行和个体工商户门店,开展“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联合市总工会开展非公企业落实公积金制度督办,将新市民缴存公积金覆盖面向城区用工人数多的企事业单位延伸,由县城向乡镇延伸,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为营造公积金政策宣传的浓厚氛围,今年元月市“两会”期间,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对象广、额度足、品种多、方式活、服务优”等六大政策优势,在报纸上推出宣传专版《为万户千家点亮心灯》,吸引进城务工群体的关注。利用“第五届遗爱湖万人迎春健步行”活动契机,向市民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制作政策宣传广告牌,摆放到城区15个重点楼盘,方便春节返乡务工人员了解公积金,扩大宣传覆盖面。

与此同时,着力为新市民缴存使用公积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开辟绿色通道,依申请随到随办,采取降低缴存和贷款门槛、放开异地贷款、推行组合贷款、扩大贷款担保范围、推行按月划扣还款、优化贷款偿还方式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简化业务流程,打造服务品牌,最大程度便民惠民,确保了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用得上”、“办得满意”。

(作者:程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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