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中医药法》诞生,未来谁有资格当中医?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和普及,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冲击,如何解决民间中医药从业人员的职业准入问题,如何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等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昨天我国首部《中医药法》的诞生,困扰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诸多难题将迎来重大转机。

昨天(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医药法》,新法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表决通过的中医药法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中医将开辟医师资格新途径

长久以来,西医以“医师资格证”为执业门槛,而中医常常以“师承某某名下”、“第几代传人”为名。坊间流传“偏方治大病,民间有高手”的说法是对民间中医药从业人员临床技能的肯定,但是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

针对民间中医药从业人员职业准入难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中医药法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王国强:“考虑到获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而且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

通过临床考核、农民评价和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培训考试合格的,就发给农村乡村医生一技之长的医师资格,允许他在农村以一技之长的执业范围来提供服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的具体办法,要求经备案的中医诊所不得开展备案的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以限制诊疗范围的措施来降低医疗安全风险。

盲人按摩执业获得法律依据

关于盲人医疗按摩服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部门2009年制定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允许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证书的盲人在医疗机构中提供医疗按摩服务。但此前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人员执业仍面临困难。此次中医药法中有了明确规定,盲人按摩执业获得法律依据。

王国强说:“在中医药法中专门有一条,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的服务。这样一条规定上升到中医药法的内容,它的法律性、针对性就更强了,更有助于盲人医疗按摩事业健康发展。”

中药管理制度也将改革创新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药大致分三种:

一种是中成药,指以中草药为原料,按配方加工后被制成丸、散、膏、丹等各种剂型的药品,比如牛黄解毒片、黄连上清丸等普通公众熟知的药品都属于中成药;

另一种是中药饮片,指中药材根据调配或制剂的需要,经加工炮制而成的药品,比如药店常见的何首乌、黄芩;

还有一种是医疗机构的自制中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表示,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

黄薇:“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等。

《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显示,我国中药产业快速发展。在“十二五”时期,全国的中药工业总产值以20%的速度递增,到2015年,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了7866亿,占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将近1/3,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

业内人士曾呼吁勿让中医毁于中药。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表示,中医药法对此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黄薇:“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来源:央广网

编辑:姚 兰

(作者:侯艳、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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