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路灯,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涉及民利。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团风县农业农村局聚焦群众关注的路灯问题,统筹项目资金,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亮化工程,为广大群众营造了安全、明亮的出行环境。
夜幕初垂,马曹庙镇薛坳村,一盏盏新安装的太阳能路灯散发出点点暖人的光亮。在柔和明亮的光线下,有的村民跳着欢快的舞步、有的悠闲散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一幅其乐融融的乡村生活画卷徐徐展开。
何爹爹
马曹庙镇薛坳村村民
之前黑漆漆的,现在装了路灯,方便多了。
何小燕
马曹庙镇薛坳村党支部书记
自从安装了路灯,到处都是亮堂堂的,大家晚上出门也不用摸黑了,更不用担心在农忙时节农机车辆出行的安全了。
曾经的薛坳村,每到晚上就漆黑一片,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日常出行存在极大的隐患和不便,安装路灯成了村民最大的诉求。
开门办教育,村民的需求就是工作的方向。在学习教育中,县农业农村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多地组织召开屋场院子会,广泛收集村民意见建议,积极践行“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五共”理念,与村两委、村民代表共同谋划道路亮化工程,讨论路灯的数量、位置等细节,确保路灯位置合理、照明更广,用实际行动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
周飞
县农业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生态环境保护股副股长
今年我们利用湖北省十大民生项目资金60万元,计划在薛坳村、雪山岭村、肖石坳村、严家咀村、丁垱村、赵家寨村,建设安装240盏太阳能路灯。目前已安装195盏路灯,预计8月份全部安装完成。
“小路灯”映射出“大民生”,一盏盏点亮的路灯,不仅照亮了群众前行的“平安路”,更点亮了乡村发展的“振兴路”。
冯国彪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从群众家门口的“小事”入手,努力办好群众身边“民生大事”。县农业农村局将不断落实落细各项民生惠民举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民生实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干在实处,用实际行动点亮群众心中“满意灯”,照亮群众出行“幸福路”。
来源:团风之声
编辑:黄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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