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历史足迹 守护红色记忆

红安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保护革命旧址

—— 留住历史足迹 守护红色记忆

图为红安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阅读提示】     

将军故里,英雄红安。在红安县七里坪镇盐店河村,一片青砖灰瓦的建筑群静卧在青山绿水间。 这片建筑是红二十八军新兵营招兵处旧址,历经风雨洗礼,曾一度斑驳。如今,在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下,旧址的修缮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     

而这一转变,还要从2024年8月红安县检察院收到的一条线索说起。      

亟待修缮的国家级文物    

红二十八军新兵营招兵处旧址位于七里坪镇盐店河村秦罗庄。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红二十八军在此地设立招兵处,负责招收新兵和接收伤愈归队的武装人员,并开展军事培训。新兵主要是来自黄安、麻城、经扶、礼山、黄陂等县的青壮年及伤愈归队的武装人员,数月内共招收1000余人,极大地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逐步形成扩大了部队力量。    

这段历史,不仅镌刻着鄂豫皖边区军民同仇敌忾的壮烈情怀,更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指示,国共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合作抗日的历史见证。1988年,红二十八军新兵营招兵处旧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然而,经历了岁月的洗礼,该旧址因年久失修,旧址内建筑物出现不同程度的自然毁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2024年8月,红安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    

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旧址周边环境杂乱,建筑顶部部分瓦片脱落,屋顶和墙面存在漏水渗水,且部分木柱因白蚁蛀食损毁严重,西南侧房屋横梁还有马蜂窝,状况堪忧。此外,旧址内“三防”(消防、防雷、安防)措施也不到位,管护严重缺位。   

 “革命旧址是不可再生的红色文化资源,每一处破损都是历史的伤痕。”该院分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伍义军介绍,针对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职的情况,该院决定立案调查。                  

当文物修缮遇上私有产权    

作为抗日战争时期的文化遗存、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红二十八军新兵营招兵处旧址的安全隐患为何无人发现?修缮为何迟迟没有行动?    

 “我们走访了文物保护部门,多次与镇、村沟通,得知相关单位早已制定了旧址的修缮方案,但因旧址产权复杂和资金问题,修缮工作一直无法开展。”检察官介绍,他们经多方调查了解到,旧址由4户产权人共同共有,有的产权人对文物保护积极性不高、不愿修缮,有的产权人要求政府补偿一定费用,从而导致修缮方案迟迟无法推进。    

文物保护是公共利益,但产权人也有合法权益。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   

 为解决这一问题,检察机关联合镇政府、县文旅局向产权人释法说理。村支书讲述革命故事,检察官依据文物保护法说明非国有文物所有人的修缮义务。    

最终,镇政府承诺支付象征性补偿金,产权人移交钥匙并配合管理,该县文旅局争取专项资金修缮,产权人可优先参与施工监督,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平衡。               

 现场听证达成保护共识    

 2024年9月,红安县检察院在旧址举行检察公开听证,邀请相关单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等,就旧址修缮管护问题商讨并达成共识,明确遵循“修旧如旧、不改变原状”原则。     

此后,红安县文旅局争取到255万元专项保护资金,并监督修缮进度;属地村镇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同年11月,红二十八军新兵营招兵处旧址修缮工作启动,因主体修缮程序复杂,红安县检察院持续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目前,该旧址在文物专家指导下,已完成外观维护、部分内部结构加固及消防工程等工作。    

日前,承办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察看施工现场,大家肯定了修缮成效,对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多方协作取得的文物修缮阶段性成效表示高度肯定,并建议进一步利用文物发挥价值。     

“红色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精神富矿,我深入了解了红二十八军新兵营招兵处旧址保护修缮情况,深切感受到红安县检察院打造‘益护红安红’工作品牌的实践成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讲解员程星谈道,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精准破解文物产权纠纷、构建多方保护机制,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兼顾了群众利益,为红色资源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检察方案”。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秦娇娇

编辑 瞿慧一 何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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