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增加一放宽" 我市住房公积金再推三条新政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制度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最大限度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经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我市将从2025年7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阶段性调整优化。

其一:增加了住房公积金适老化提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父母一方满60周岁,即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住房适老化改造,提取总额不超过5万元。

增加适老化改造提取情形,将能够更好地满足更多缴存人对适老化住房和适老化居住环境的更新改造需求,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其二:增加了大病提取情形。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的,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差额部分。

这一政策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响应民生诉求,通过提供更多的医疗资金支持,有效缓解缴存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帮助患者及其家庭渡过难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三:放宽了购房提取和贷款时限。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2022年7月1日以后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将缴存人购房提取和贷款的有效时限从1年放宽至3年内,时间上更为宽松灵活,即缴存人在2022年7月1日以后(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的自住住房,既可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可以申请办理“先取后贷”。

我市此次推出的住房公积金三条新政,政策执行期暂定一年,即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有相关业务需求,可到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政务窗口咨询办理。

来源: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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