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检察院为当事人纾困解难

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

黄州区检察院为当事人纾困解难

“身体还好吗?最近生活怎么样?还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5月27日,黄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检察官向救助对象陈某关切询问。

回访过程中,检察官详细询问司法救助对象陈某的身体情况、家庭生活情况以及是否还存在实际困难,并建议村委会加强对陈某家庭情况的关注,防止其因案致贫。

原来,2024年11月,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在工作中发现村民高某的家庭可能符合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至黄州区检察院。

接到该线索后,黄州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迅速开展走访调查,了解到,高某的女儿陈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自2023年遭受侵害后,原本为精神残疾二级患者的陈某精神状态急剧恶化,难以正常生活。陈某的父亲早年因车祸离世,母亲高某已年过八旬,一直靠打零工、捡垃圾艰难维持生计,还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案发后,陈某未获得任何赔偿,生活陷入困境,且家庭住房年久失修,母女俩只能暂住在村委会的闲置办公室。

经初步审查,陈某符合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遂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指导撰写申请书,到其所在镇、村及家中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为开展精准救助提供依据。在为陈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后,检察官便迅速将这笔钱送到她手中,让生活费、医药治疗费有了着落,有效缓解了陈某家的生活困难。

救助金发放后,该院及时向黄州区农业农村局反馈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及陈某家庭情况。随后,协调民政部门、镇政府、村委会,将陈某纳入重点关注对象,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为其家庭落实各项扶贫及惠农政策,在重要节日上门看望慰问;协调当地医疗部门对陈某进行费用减免,联系区住建部门申请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其居住安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为陈某家庭撑起了“保护伞”。

作者 刘梦琴 王志洋

编辑 瞿慧一 何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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