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依法查封一家“十五小”企业

近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联合蕲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辖区内一家“十五小”小电镀厂进行查处,并依法查封其生产设施。

在发现违法行为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小电镀厂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执法人员锁定现场关键证据链,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厂的生产设施进行依法查封。

蕲春县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与多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下一步,蕲春县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 涵 通讯员 詹钧名

编辑:黄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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