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徐行 王明洁)今年以来,蕲春县财政局通过驾照式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方位的监管,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更加规范地开展政府采购业务。
该局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创新,严格监督政府采购代理行为,对采购代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签订委托协议、制作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档案管理、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投诉处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引入驾照式管理模式,对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执业行为进行量化管理,逐项综合评判记分,周期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分别记2分、3分、6分和12分。被记满12分的代理机构将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来源:黄冈日报
编辑:汪泽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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