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李晶晶)来自湖北铁路集团轨道运营有限公司的消息,3月25日起,“新城快线”开始实施旅客运输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获取方式:
旅客可关注“湖北铁路集团轨道运营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新城快线”菜单栏中的“新城快线电子发票”填写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2.在“新城快线”车站(武汉东站、鄂州站、黄石北站、大冶北站和黄冈西站)进站口服务台,扫电子发票信息登记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注意事项:
1.旅客可在行程结束后60天内如实取得“新城快线”旅客运输电子发票;
2.仅适用于未通过其他渠道取得发票(含定额纸质发票)的行程订单;
3.单程票为开票登记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开票金额需如实填写,请与提交附件(乘车记录截图上传)金额一致,可合并金额开票;
5.每笔行程仅可开票1次,如核验重复或异常可能导致开票失败;
6.开票信息登记成功后,发票于5-10个工作日发至您的接收邮箱。
来源:湖北日报;编辑:佘筱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