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方式 调解知识产权纠纷

本报讯 (记者孙志鹏 通讯员陈江华 黄志龙)12月中旬,在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巡回审判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携手黄州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成功调解一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这是我市首次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方式,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行动。

今年8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到黄州区法院提供的一起诉前案件,被申请人李某经营的餐饮店因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申请人的商标品牌,被起诉商标侵权,申请人要求李某支付7.7万元侵权赔偿。调解人员接到案卷信息后,当即与申请人律师和被申请人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得知李某已经停止该商标的使用,且店铺已停业。目前,李某重病在床,一个月需要透析3次,无力支付7.7万元的侵权赔偿。调解人员迅速与申请人律师沟通,希望能够在诉讼前期的调解过程中,为被申请人减轻经济负担。最终,历经10天的调解,申请人同意免去对被申请人的侵权赔偿诉求,并撤案。开展此次跨部门联合调解行动,是落实今年8月黄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黄州区人民法院、黄州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共同签订《黄冈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市11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完成案件调解235件,其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受理调解案件31起,申请司法确认4起,为被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此外,相关部门大力推进融站入所,成立知识产权工作站143家,为黄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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