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镇郑家湖建立常态化湖泊巡查机制

本报讯 (通讯员张建华 陈新竹)“经过去年的初步治理,现在湖边的空气清新多了。”3月10日,看到蕲春县郑家湖整治后的变化,漕河镇罗州城社区副主任王成旗感慨地说。

郑家湖地处蕲春县漕河镇罗州城社区,是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人工湖泊之一。李时珍职校、县第三实验小学位于其边。由于地理位置独特,人口密集,曾经乱丢乱扔垃圾和污水排放现象突出。

去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的湖区水环境污染问题,漕河镇河长办牢牢扛起湖泊保护的政治责任,联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加大巡查惩处力度。先后争取项目资金20余万元,修通了污水管道,并与湖区两所学校签订了湖泊共同保护协议,不断压实镇村两级河湖长责任,建立起常态化湖泊巡查机制,有效解决湖泊“四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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