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 的 二 十 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功能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二)招聘引进数量。计划招聘引进18 人,涉及11个部门14个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点击下载查看红安县事业单位岗位表和其他附件
1.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3.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二、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9日17:00
(2)资格审查: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30日19:00。
(3)缴费确认:2024年12月1日9:00至12月2日24:00。
2.报名途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zf.gov.cn/),点击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入口(报名链接:http://hbha.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提交确认即可。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及时打印《红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二)测试
根据引进人才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关于开考比例的确定。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引进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超过10:1的岗位,加试笔试,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发布测试公告。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加试笔试岗位和参加笔试人员,并发布笔试公告。面试公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测试公告在测试前至少5天发布,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
3.面试前资格复审和面试缺考等情况处理。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的身份、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由红安县人事考试中心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4.测试内容及方式。
加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公开招聘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所聘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非首次就业的,由个人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工作年限可认定连续工龄,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三)人才安居保障。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结合自身需求,可申请租赁型或配售型住房。
(四)实行自由落户。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本人及近亲属红安城区入户手续。
(五)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红安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来源:湖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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