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3日),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在《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基础上,调整优化我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
此次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升级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取消车辆登记地限制。将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为湖北号牌、新购乘用车在省内注册登记,调整优化为不限制登记地。
二是取消新购车辆使用性质限制。取消对新购乘用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限制。
三是可多次享受补贴。将“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调整为“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多次补贴。
四是政策调整溯及以往。对2024年5月16日政策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均按照调整优化后的补贴政策执行。
五是加快补贴审核兑付进度。各市州每周至少完成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各一批次发放,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尽早获得“真金白银”的实惠。
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个人消费者购买的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仅限享受其中一项补贴。消费者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咨询热线400-140-2188,全省各市州咨询电话已在湖北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上公布。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懂车帝”APP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填报补贴申请信息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各市州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截至10月23日,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3.39万份,带动新车消费约42.7亿元,已向消费者兑付补贴金额3.677亿元;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9.09万份,带动新车消费约174.5亿元,已向消费者兑付补贴金额3.5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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